运用社会治理理论,推进基层信访维稳工作
近年来,伴随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领域各层面的问题不断显现,加强社会治理,实现社会善治成为我们亟待解决的新问题。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之后,中央就如何加强社会管理和社会治理进行了一系列部署。此次北大公共管理研修班亦系统设计了有关社会管理、社会治理方面的课程,如学院的周飞舟老师讲授了社会结构变迁与和谐社会,国家行政学院的宋雄伟老师讲授了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学院的王思斌教授讲授了创新社会管理,给我们很大的启发。信访维稳是基层政府社会管理的重大职责之一。笔者近两年来在基层工作,深深体会到目前基层在信访维稳工作中面临的困境。学习的过程引发了笔者对引入社会治理理论,推进基层信访维稳工作的一点思考。
一、当前基层信访维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属地管理”是当前维稳管理的基本原则,在目标责任制和官员问责制的约束下,维稳压力层层下传, 基层政府成为维稳工作的实施主体、责任主体。权力有限、责任无限,在零指标和一票考核等压力之下,信访维稳工作的重点、方式都有所异化。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主要精力放在极个别重点人而非广大人民群众身上。 各基层街乡都或多或少存在极个别缠访户、闹访户。比如笔者所在的乡镇就有四名被列为B级以上的重点人。当前基层信访工作的重心是此类信访人,日常接访量中此类信访占了很大比重,在重大活动期间更是高度关注。此类信访人的共同特点是以上访为职业,有组织、有计划地在重大事件和活动期间越级上访,最初的目的是引起重视,解决诉求,后来普遍演化为给基层政府施加压力,以期得到不正当利益。在目前的体制下,此类信访人的化解、消化非常难。在人力、财力都有限的情况下,基层政府只能随着考核指标体系转,而对于能够依法合理反映诉求的群众关心关注度都远不及此类重点人。
二是主要工作放在重大节点而非日常群众关心的领域。重大节点主要包括重要会议、外事活动、重大节日等。由于首都的特殊要求,确保重大活动安全稳定是基层维稳工作的重中之重。为防止重大节点期间出现越级访、集体访,普遍会对重点人采取社区民警加保安,加村内巡防队员,加机关干部24小时倒班盯守的措施。由于安保等级和考核指标一年比一年严厉,启动重大节点安保的次数逐年增加,一年之中,战时状态增加,基层政府对重大节点关注较多,反而放松了对日常群众关心关注领域的矛盾化解工作。
三是主要力量依靠政府内部自身而非动员社会协同共治。目前基层开展信访工作,无论是对信访人的情绪疏导,还是矛盾化解,基本都是依靠政府内部工作人员,村两委干部虽然不在公务员及事业编制体制内,但其仍然处在行政体制当中,在群众眼中依然是公职人员的一部分。在重大节点期间动员的志愿者,其主要工作是值守、巡逻等。信访维稳工作政府力量单打独斗的现象普遍存在,社会力量几乎无法发挥作用。
二、社会治理理论对于信访维稳工作的作用
从理论上来讲,社会治理是相关各方在沟通、协商的基础上,基于共识而进行的对相关事务的管理,也是一种合作共治。社会治理理念对于基层信访维稳工作有重要借鉴意义。第一,社会治理是多方的共同治理,它强调协商、共识的达成,强调相关各方的平等参与而不是权力的行使或强制。这里的“多方”不只包括政府部门,还包括各类社会力量以及被治理的对象。第二,社会治理采取的不是对立冲突的解决方式,而是以平等协商为考虑问题的基点,不是按照某一方预先设计好的步骤解决问题,而是在相互讨论和协商中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第三,社会治理不是追求问题的表面解决和冲突平复,而是通过互动、沟通、协商来达成共识,各方在认识上相互靠近,并对问题给予实质性解决。
三、运用社会治理理论,推进基层信访维稳工作的建议
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做了全面部署,提出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体制。按照三中全会的要求,结合社会治理理论和当前基层信访维稳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创新和完善信访相关制度。 合理界定信访界限,对于涉法涉诉问题逐步纳入法律解决渠道,实现公民参与的制度化和有序化,从法律上保障公民合法权利的行使。 健全信访终结机制,对于已经经过三级终结的无理访、缠访、闹访,从法律层面上给予打击,逐步弱化对属地政府的压力传导,防止无理访变为无休止的信访。 完善信访工作考核机制,改变自上而下的压力型问责体制,建立科学、有效的问责制度,尝试建立规范化的群众对基层政府的评议机制。
二是提升基层政府的治理能力。创新维稳观念,正确认识利益冲突,摒弃维稳工作中的“对立思维”,多从群众利益和群众诉求角度考虑问题,以有效的方式引导各方利益主体用协商的方式解决冲突。健全重大事项信访风险评估机制和基层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搭建互动的制度平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的隐患。
三是建立多方参与的矛盾化解机制。按照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方向,理顺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积极探索“多元协作式”的社会治理模式。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和市场力量参与社会管理,以社会组织为纽带,凝聚社会各方力量,构建“多元协作式”的社会治理格局。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建立解决社会矛盾的“缓冲带”。重点培育公益类、慈善类和服务类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它们在反映不同诉求、维护弱势群体权益、满足公共服务多元化需求方面的重要作用。
顺义区南彩镇党委副书记 田晓丹